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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,“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”,这句话,同样适用于治理基层“不作为”现象,具体操作要注意三点。一是把好的典型树立起来,提供正面引导,在基层继续开展和深入推进“勤廉榜样”推选活动,把基层和一线积极有为的公职人员找出来、选上来、宣传起来,鼓励大家学习先进、向典型取经。二是把坏的典型也树立起来,展示反面教材,通过从严治党、从严治吏,以监督检查、问责批评甚至包括一些地方正在做的“召回”等方式,把基层和一线“不作为”的人查办、揪出、通报,号召大家总结教训、警惕和力戒。三是不管是好的典型,还是坏的典型,都要坚持“真正地树起来”的基本原则。要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要保护作风正派、锐意进取的干部,真正把那些想干事、能干事、敢担当、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”的讲话精神。对于坏的榜样,则务必要使其能起到警醒、警示作用,有的地方对干不好的下派干部直接采取调回机关的方式,殊不知这对基层“不作为”现象的解决起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反作用。
同时,需要注意的是,在基层工作现实中,还有一句在调研中发现的话值得关注,即“树立榜样的过程,特别是树立好的榜样的过程,搞不好也会成为制造矛盾的过程”。它所反映的,实际上是一种营造整体氛围的诉求,要特别重视四点。一是要做那些好的典型的思想疏导工作,提升他们的心理素养,对“不作为”者们可能采取的孤立和嘲讽泰然处之、坚持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,引导他们不因此产生思想包袱。二是更重要的,即形成制度来批评教育甚至惩戒那些不反思自己,反而嘲讽、为难、孤立积极有为者的基层公职人员。三是由于一些“伤风败俗惹祸事”者的心理不健康。三国时期魏人李康《运命论》中的“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;堆出于岸,流必湍之;行高于人,众必非之”问题就可能发生,因此,在评优评先进、交流、晋升等方面,务必进一步依法依规依纪律打击无端生事者与无事生非者,切实保护积极有为者。四是上上下下、各级各地形成统一的制度和政策口径,给予基层树立个体标杆和营造整体氛围以实实在在的支持,以尽量消除基层领导干部们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时“畏首畏尾、瞻前顾后、左顾右盼”的可能性。